市內資訊

我市出臺措施規(guī)范導游服務行為

更新時間:2017-12-09 12:48:39 來源:durdah.com 編輯:本站編輯 已被瀏覽 查看評論
張家界旅游網 公眾微信號 張家界訊. 12月中旬,我市旅游主管部門依據《旅行社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出臺“六條禁令”,對導游從業(yè)人員的服務行為進行規(guī)范,維護張家界良好的旅游形象。
  這“六條禁令”是:禁止導游在從事導游服務過程中以各種理由擅自離團;禁止將客人安排在景區(qū)內未經市場準入許可、無任何接待資質的農舍入住;禁止欺騙、脅迫旅游者消費或與經營者串通欺騙、脅迫旅游者消費(如燒香拜佛、強迫購物);禁止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購買旅游者的物品;禁止未經游客同意和接待旅行社批準擅自變更接待計劃;禁止未通過年審的導游以及其他非法人員從事導游執(zhí)業(yè)業(yè)務。
  按照“六條禁令”的相關規(guī)定,我市各級旅游執(zhí)法部門將加大市場檢查力度,嚴肅查處違規(guī)操作旅游接待、侵犯游客合法權益的行為。同時,要求各旅行社加強對導游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執(zhí)業(yè)上崗考核制度和問責制度,對有違規(guī)的導游要嚴肅處理。..................
張家界旅游網

  免責聲明:除來源有署名為特定的作者稿件外,本文為張家界旅游網編輯或轉載稿件,內容與相關報社等媒體無關。其原創(chuàng)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分享到:

復制本文地址 收藏 打印文章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