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

別讓包工頭的“家規(guī)”成維權“死角”

更新時間:2018-03-19 12:39:28 來源:durdah.com 編輯:本站編輯 已被瀏覽 查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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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請假一次就要被罰1000元;5000余元工資沒討回,反要倒賠 3000元……這是來自濟寧微山縣一批農民工的遭遇。寒冬臘月,因工資拿不到手,他們無法回家過年?!盀榱私ń範t,我們跟著中冶成工上海五冶建設有限公司辛苦干了大半年,工資卻被包工頭拖欠,哪還有臉回家過年?!”(1月17日《濟南時報》)

企業(yè)員工請事假、病假扣發(fā)工資或獎金,不是什么稀奇事,各家企業(yè)都根據(jù)自身情況,作出了一些相應的規(guī)定。然而,請事假一次就要被扣罰1000元工資的事情,不但稀奇更令人震驚。這種“發(fā)明”來自于包工頭。
農民工請事假,影響了工程進度,造成一定損失,應該給予相應的處罰,也不能請假一次就被扣罰1000元工資。勞動部關于《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第十六條明確指出,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倘若按本規(guī)定計算,請假一次扣罰1000元工資,起碼農民工的工資要達到每月5000元,這位包工頭每月給農民工的工資是多少呢?當然不可能達到5000元?,F(xiàn)實生活中,相當數(shù)量的公務員及“白領”的工資水平也達不到如此之高。因此,我們有理由說,農民工請假一次扣罰1000元工資,是包工頭從農民工口袋里變相搶錢的行為,是強盜邏輯!
從一定意義上來講,包工頭成了這些農民工的“家長”,農民工給包工頭干活,包工頭給農民工發(fā)工資,包工頭與農民工結成了相對獨立的群體。因此,包工頭往往可以一手遮天,通過制定類似于請事假一次扣罰1000元工資的“家規(guī)”,任意掠奪農民工的權益。對于包工頭用“家規(guī)”代替國法的違法之舉,有關部門絕不能漠視!
離鄉(xiāng)背井在城里打工的農民工,都希望足額拿到一年的血汗錢,歡歡喜喜回家過大年。面對包工頭用各種“家規(guī)”,克扣農民工工資以及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之舉,一方面農民工要及時舉報、依法維權。另一方面,有關部門應依法追究黑心包工頭的法律責任,包工頭不能成為維權監(jiān)管的“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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