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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價綜〔2011〕16號張家界市物價局關于2010年度行政事業(yè)性許可證和服務價格登記證年檢

更新時間:2017-12-09 12:36:59 來源:durdah.com 編輯:本站編輯 已被瀏覽 查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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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關單位:
為加強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和服務價格管理,規(guī)范收費行為,根據(jù)《湖南省行政事業(yè)性收費許可證管理辦法》、《湖南省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管理條例》、《湖南省服務價格管理條例》及《湖南省服務價格年度檢審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市物價局對我市相關收費單位和服務機構進行了收費檢審。經檢審,合格單位共169個,其中:行政事業(yè)性收費許可證49個,已全部年檢合格;服務價格登記證年檢合格120個,注銷《服務價格登記證》7個(名單見附表)?,F(xiàn)將檢審結果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按照《湖南省服務價格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凡從事屬于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服務項目的經營者,應該到當?shù)貎r格主管部門辦理服務價格登記證,使用稅務部門規(guī)定的票據(jù),明碼標價,亮證收費。凡應辦而未辦收費許可證和服務價格登記證或不亮證收費的,廣大工商企業(yè)和人民群眾有權抵制,并向價格、監(jiān)察、優(yōu)化辦、糾風辦等部門舉報。
二、凡國家和省宣布取消或調整的收費,所有行政事業(yè)性收費許可證和服務價格登記證辦證單位應及時到物價部門辦理注銷或變更手續(xù)。凡未辦理注銷或變更手續(xù)繼續(xù)按原標準收費的,按亂收費查處。
三、《湖南省行政事業(yè)性收費許可證》、《湖南省服務價格登記證》每年進行一次年審,凡未參加年檢或年檢不合格的,均屬于無效證件,此類單位不得繼續(xù)實施收費,如有繼續(xù)收費的,歡迎社會各界舉報。
四、凡未按規(guī)定來我局參加年檢的單位,限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來我局補辦檢審相關手續(xù)。逾期未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收費。我局將依法注銷其服務價格登記證。
附表:1.服務價格登記證年檢合格單位名單
2.注銷的服務價格登記證名單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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