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

“欠薪入罪”是治本之策

更新時間:2018-03-19 12:38:52 來源:durdah.com 編輯:本站編輯 已被瀏覽 查看評論
張家界旅游網(wǎng) 公眾微信號 近年全國兩會期間,欠薪都是熱門話題。今年,全國總工會副主席張鳴起呼吁在刑法中設立“惡意欠薪罪”,有人則主張增設“欠薪罪”。“欠薪入罪”是治理欠薪的治本之策。
  近年來,“惡意欠薪”成為備受輿論譴責的眾矢之的,也是政府大規(guī)模清欠工作的目標。我國勞動法明確規(guī)定: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而現(xiàn)實中,違反此規(guī)定的雇主,即使被查處也只需支付工資和賠償金,并沒有被繩之以法。
  欠薪問題,已由個別勞資糾紛演變成一種社會現(xiàn)象。每到年終歲尾,討薪“新聞”總像幽靈一樣在大江南北游蕩。清理拖欠農(nóng)民工工薪,上有中央政府的決心,下有地方政府的舉措,為何出現(xiàn)“年年清欠年年欠”的尷尬局面?恐怕關鍵在于對欠薪者懲罰力度不夠,欠薪所支付的社會成本和法律成本太低。
  拖欠農(nóng)民工工資的不良雇主并不在少數(shù),面對政府強硬措施和司法機關強制執(zhí)行,他們往往能欠就欠、能拖就拖,拖不過去了才“擠牙膏”般地“兌付”。僅2009年,全國總工會共為41萬多名農(nóng)民工討薪9.9億元。
  欠薪問題,不僅危及勞資平等理念,而且給社會公德和商業(yè)倫理留下傷痕??紤]到欠薪造成的嚴重社會危害,參照其他國家和地區(qū)的做法,把欠薪列為犯罪行為,并不為過?!断愀酃蛡驐l例》規(guī)定,香港企業(yè)雇主如不按時履行支付工資及雇傭合同責任,完成年終到期需要支付的款項,最高罰則已提高至罰款35萬港元及監(jiān)禁三年的刑罰。如果欠薪會被裁決為犯罪行為,如果欠薪者有可能蹲大獄,“精明”的雇主恐怕不敢再公然欠薪。
  “欠薪入罪”之后,司法機關可依法對采取轉移資產(chǎn)、關廠逃匿等違法手段欠薪并情節(jié)嚴重的欠薪者追究刑事責任。這對于規(guī)范勞資關系、維護社會秩序和增強社會公民的安全感,將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將刑罰手段、民事訴訟與政府部門的清欠措施結合起來,可望有效解決欠薪這個“老大難”問題。
............. 新華社北京3月10日電 張家界旅游網(wǎng)

  免責聲明:除來源有署名為特定的作者稿件外,本文為張家界旅游網(wǎng)編輯或轉載稿件,內容與相關報社等媒體無關。其原創(chuàng)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jīng)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分享到:

復制本文地址 收藏 打印文章
分享到: